张玉萍律师,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玉萍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一、网约车保险索赔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在当前车辆保险领域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将其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险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家庭自用车辆的风险小,支付的保费低,营运车辆的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更大,明显增加投保车辆危险程度。这既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估,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险费。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事故发生的合理预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对保险人而言则显失公平。
保险法中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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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约车营运行为对保险免责的认定
1、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业务中亦根据前述车辆管理规定,将被保险车辆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在保险合同约定中,保险费与车辆的危险程度是对价关系。如果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超过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情形,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由此,相较于家庭自用车辆,营运车辆的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自然更大,会明显增加投保车辆危险程度。
2、依照现行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又未及时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这是保险人的法定免责条款。
3、如将自用车擅自营运,又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且在营运行为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伤,因此法院依法判决人保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不负赔偿。
三、网约车保险险与普通的车辆保险区别
1、一般我们私家车所购买的保险就是普通车险,因为车的主要功能就是日常代步,风险较小,所以一般普通车险的价格要更低一些。网约车作为营运车辆需要长时间的在路上接送乘客,高频率的行驶,同时载客数量相对来说也比较多。所以,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重大。因此,为了降低了司机所承担的风险,往往网约车所购买的营运险保额会更高,当然价格也更高!
2、按照规定,营运车辆相关保险是网约车必须具备,但是没有强调保险购买者;而承运人险应当是由网约车平台公司购买的。承运人是指承担运输任务的主体。判断司机是承运人还是平台公司是承运人,主要是看司机是自己给自己打工呢,还是受平台公司指派。如果司机是受平台公司指派接单,此时网约车平台公司属于承运人,保险就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购买,出事也有平台公司承担。如果司机是自己给自己打工,比如黑车司机、顺风车司机,此时司机自己就是承运人,买保险就要自己花钱,出了事也是自己担。
3、普通的非营运险就不存在什么平台购买保险了,一切都是由私家车主负责。商业险购买的保险险种以及保额,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当然,如果出了任何事情,也是由私家车主一力承担的。
4、营运车辆保险的理赔更加的复杂,主要是为了使得投保人能够提高驾驶的能力,尽量降低危险。比如如果一辆车经常的出现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付给该投保车辆的赔偿金就会主次下降。因为如果营运车辆经常性的发生事故,对他们本身以及社会都是不利的,很容易造成其他人的损失。所以,为了使营运车辆的事故能更少发生,保险公司就会减少对其的赔偿。同时,对于经常发生危险的车辆,保险公司也应该相应的提高他们投保的费用,这是对保险公司权益的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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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多是用于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感冒药。由于这些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
一、哪些常见药品不能在开车前服用
1、感冒药。很多复方感冒药里含有扑尔敏,服后可出现嗜睡、眩晕、乏力等症状。
2、过敏药。除了扑尔敏,其他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虽然乏力、嗜睡的副作用明显减弱,但也不能大意。
3、安眠药。如安定、舒乐安定等,服药期间一定不能开车。唑吡坦;是新一代镇静催眠药,虽然作用时间短,但对一些老年人还是有影响,因此一定要咨询医生否能开车。
二、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类会影响开车的药品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感冒药和保健品。保健品中的褪黑素,对神经中枢有抑制作用,各国都规定驾车和机械操作者不可服用。在欧洲甚至不准作为保健品销售。
中药天麻也常作为保健品使用,其含有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天麻素,该成分具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
人参、西洋参制剂有明显的抗疲劳作用,但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容易出现欣快、烦躁不安、头痛,甚至意识混乱等神经系统症状。所以,驾驶人员在行车疲劳时应注意中途停车休息,而不要过分相信提神醒脑药物的功效。
三、怎么防止药驾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药驾立法,防止药驾全靠车主自觉。除了车主们要了解清楚药驾的基本情况外,还要了解清楚哪些药容易导致药驾发生,最好的做法就是避免在吃药之后开车。
1、看病时,主动表明身份,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2、对于普通常见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选择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
3、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不可超剂量用药。
4、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