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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路桥年费将按减免后的标准 进行续缴
2015年1月3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昨日,本报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后,厦门路桥年费的相关减免规定进行解读。消息刊登后,有读者反映:通过银行续缴时,缴费金额依然与之前一样,比如本市私家小客车仍然收取每年396元/辆,而不是扣除22元之后的每年374元/辆。对此,相关部门解释,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与路桥相关协议还没有完成更新所致,近日将可以按照减免后的标准进行续缴。
按照规定,已经缴纳费用的车辆,其免费金额可用于抵缴以后年度的通行年费。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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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51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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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ygjtsglaw.com/art/view.asp?id=80632364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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