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安全
律师文集
交通资讯
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索赔
酒后驾车
交通知识
事故认定
交通安全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事故赔偿
事故诉讼
交通肇事
事故鉴定
文章列表
被电子眼记录的违法行为罚款 要交滞纳金吗?
2015年2月26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交通法规
电子眼记录了违法行为,此类罚款有滞纳金吗?
答: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未接受处理之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并由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50513300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ygjtsglaw.com/art/view.asp?id=810654081204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火车撞人不赔是立法观念的落伍
2.汽车交通事故
3.交警只有六项强制措施
4.安全带使用八细则
5.疲劳:海上航行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