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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必须经公安机关调解吗?
2015年7月17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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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51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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