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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15年8月26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5.0元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01.8元 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65.7元 4、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82.6元 5、2007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525元 ;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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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51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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