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认定
律师文集
交通资讯
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索赔
酒后驾车
交通知识
事故认定
交通安全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事故赔偿
事故诉讼
交通肇事
事故鉴定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时间?
2016年10月16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50513300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ygjtsglaw.com/art/view.asp?id=86372793877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何种证据形式没意义
2.一方拒签责任认定书,另一方可否起诉
3.第三者责任保险之赔付数额是多少
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5.交通事故认定详细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