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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负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2017年6月6日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ygjtsglaw.com/
哪些人负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文章来源: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
张玉萍
[连云港]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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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513300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ygjtsglaw.com/art/view.asp?id=88360594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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